校內問題反映更正公告
2017/11/28
11/23(四)運動會,學生會在進行例行定時稽查時發現於體育場週遭設攤之11、12攤位,擺設套圈圈並且提供「換取寵物鼠、寵物兔及刺蝟」的獎項,將鼠、兔及刺蝟裝籠置放於音響前。
同時我們也收到同學的通報,學生會經過確認後確認此攤販為校內學系學生主辦,而並非為總務處的攤位,但考量本次稽查內容為食品安全所以立即和校方聯繫,期盼能即時改善。
同學們也很積極同步詢問花蓮縣民熱線1999以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,確認這種具「換取寵物鼠、寵物兔及刺蝟獎項」的攤位,為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得受理檢舉、調查之項目;若其違法情事屬實,除追究該攤商之責任外,亦會對該攤位之主管機關進行裁罰。為顧及攤商生計(若攤位為學生及其家屬申請)及校方善後成本,暫無提供相關影音、照片事證予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。
經查詢動物保護法,發現該攤商可能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0條第三項「以直接、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,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,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。」之疑慮。
學生會和同學們強烈建議校方於日後活動應禁止涉「販售小動物」之攤商進駐;並將此條款明確列入日後招商或活動規範的內容中。
且針對本次事件,校方應發布公告信公告之,呼籲同學避免消費可能具有違法對待動物情事之攤商;並宣導「認養代替購買」,以達大學教育與動物保護之效果。
11/23(四)運動會,學生會在進行例行定時稽查時發現於體育場週遭設攤之11、12攤位,擺設套圈圈並且提供「換取寵物鼠、寵物兔及刺蝟」的獎項,將鼠、兔及刺蝟裝籠置放於音響前。
同時我們也收到同學的通報,學生會經過確認後確認此攤販為校內學系學生主辦,而並非為總務處的攤位,但考量本次稽查內容為食品安全所以立即和校方聯繫,期盼能即時改善。
同學們也很積極同步詢問花蓮縣民熱線1999以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,確認這種具「換取寵物鼠、寵物兔及刺蝟獎項」的攤位,為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得受理檢舉、調查之項目;若其違法情事屬實,除追究該攤商之責任外,亦會對該攤位之主管機關進行裁罰。為顧及攤商生計(若攤位為學生及其家屬申請)及校方善後成本,暫無提供相關影音、照片事證予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。
經查詢動物保護法,發現該攤商可能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0條第三項「以直接、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,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,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。」之疑慮。
學生會和同學們強烈建議校方於日後活動應禁止涉「販售小動物」之攤商進駐;並將此條款明確列入日後招商或活動規範的內容中。
且針對本次事件,校方應發布公告信公告之,呼籲同學避免消費可能具有違法對待動物情事之攤商;並宣導「認養代替購買」,以達大學教育與動物保護之效果。